关于开展2016年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作者: 时间:2016-06-15 点击数:

 

关于开展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一、鉴定职业(工种)的名称、等级

1、食品检验员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申报条件: 

1、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院校系统食品相关专业在校学生报考条件可放宽;本、专科学生可直接报考高级。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四、报名要求

申请人填写《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并附上身份证、学业证明、现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本人证件照片3张(小2寸照片无白边,用于申报审批表、准考证、证书),到指定地点向鉴定站提出申请。

报名地点:北京农学院4号办公楼1012办公室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1798212   13811437689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6月20日

食品学院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中报名,将申报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证件照片3张(小2寸照片无白边,用于申报审批表、准考证、证书)交到食品学院办公室集中办理,截止时间6月20日。

联系人:敖老师     联系电话:80796004 

地点:北京农学院教A2层食品学院办公室

五、鉴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京发改[2014]1430号(2014年7月7日)文件执行。

1、食品检验员鉴定理论考试50元、实操考试材料费190元。

六、鉴定时间和地点

鉴定时间:2016年6月22日 

  鉴定地点:理论考试B座教学楼,实操考试食品楼。

附件: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

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doc

 

 

北京农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

(机构编码:47003341)

2016年 6月 13 日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