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地区高校推荐创业团队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26 点击数: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地区高校推荐创业团队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做好2021届及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虑疫情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影响,市教委将通过学生申报、高校推荐、园区审核的方式,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市级园区孵化,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及2020届、2021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驻市级创业园。

 (一)作为工商注册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已注册公司)创立的创业企业。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尚未工商注册)组建的创业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创业团队负责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创业项目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布局。

 (三)创业团队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在京津冀辖区内。

 (四) 创业项目申报须真实、健康、合法,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 已在市级“三园”享受过孵化服务的大学生创业团队,不可通过更换项目名称或者更换项目负责人等方式再次申报。

 (六)已注册的创业企业,在股权结构中,如果是大学生作为主要负责人,则该负责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如果是师生共创团队,则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大学生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七)创业团队负责人为毕业生的应为全职创业状态。

 三、申报流程

 9月23日-10月11日网上申报。创业团队负责人(唯一)可下载钉钉APP或PC版钉钉。注册登录后使用钉钉APP扫描以下二维码申请加入平台。按照《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高校推荐入驻申请使用说明(团队负责人版)》(附件1)进入高校推荐入驻申请专区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17时。

 四、孵化支持

 (一)场地支持。经审核确定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可获得一定期限免费入驻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市级园的场地支持。

 (二)孵化服务。创业团队可免费获得市教委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提供的专业培训、法律服务、投融资对接、政策咨询、导师辅导等一系列孵化服务支持。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9月26日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