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农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科管办字〔2019〕1 号
关于印发《北京农学院大学科技园支持入园企业发展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基地、各科室,各入园企业:
现将《北京农学院大学科技园支持入园企业发展暂行管理 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北农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5 月 22 日
北农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2019 年 5 月 22 日印发
北京农学院大学科技园支持入园企业发展暂行管理办法
为加快北京农学院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入园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大学科技园、垂直孵化星创天地、北农众创空间的支撑、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设。积极为入园科技企业提供持续、健康、快速成长政策支持,鼓励和吸引科技人才及我校师生创业,根据国家、北京市及中关村管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科技园为符合条件的入园科技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主体为科技园内所有入园科技企业。
第三条 支持资金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并实行总额控制。
第二章 激励政策
第四条 支持入园企业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 获得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2 万元认定费用补
助;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给予 5 万元认定费用补助。
第五条 支持入园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指导和帮助入园
企业完善内部知识产权制度,做好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应用。对入园企业引进购买北京农学院发明专利的予以经费补助。具体
补助比例如下:1 万元(包括 1 万元)以下,支持比例 100%;1-5 万元(包括 5 万元),支持比例 60%;5 万元以上,支持比例 30%,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第六条 支持入园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入园企业与高 校、科研院所开展系统科技合作,特别是与北京农学院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入园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导首都条件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向入园企业开放,为其提供检测、测试、标准等服务,并给予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入园企业经费支持。
第七条 入园企业法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经学校团委或所在学院推荐,可享受头一年免费提供办公工位和免费代记账服务优惠,考核合格以上的可继续享受一年免费提供办公工位和免费代记账服务优惠。
第八条 科技园对入园企业免费提供共享会议室、路演场所、 多功能服务大厅举办本企业行业技术交流、产品推介、融资路演等活动。
第九条 引入第三方服务,科技园为入园企业免费提供财税、 法律、知识产权、融资等业务咨询服务。
第十条 科技园对入园企业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科 技成果奖励的,分别给予奖励。获得国家奖励:一等奖 50 万元、二
等奖 20 万元;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10 万元,二等奖 5
万元,三等奖 3 万元。
第十一条 科技园入园企业申报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获得授权 后,分别给予发明专利 6000 元/件、实用新型专利 2000 元/件、外观
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1000 元/件的补助。
第十二条 科技园对入园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取得奖项的, 分别给予奖励。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一等奖奖励 10 万元、
二等奖奖励 5 万元、三等奖奖励 3 万元;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得
一等奖奖励 3 万元、二等奖奖励 2 万元、三等奖奖励 1 万元。同一系列比赛以最高奖励为准,不予累加计算。
第十三条 为配合北京市“三城一区”建设,支持入园企业科研成果在未来科学城转移转化,对科研成果在昌平未来科学城实施转化的,按照合同当年度转化交易额度的 5%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2 万元。
第十四条 科技园企业科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后由北京北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拨付支持资金。
第十五条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19 年 6 月 1 日开始试行,试行期两年。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