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农药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22 点击数:

 

北京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开展全市农药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大农药行业从业人员: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农药行业从业人员的条件要求,北京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拟开展全市农药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农药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业务知识培训,使农药经营人员达到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使用者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目的。同时,提升农药经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守法经营意识,确保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人畜安全。

二、培训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药经营的负责人、经营人员。

三、培训方式

农药经营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到北京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进行集中脱产培训学习7天。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经营人员或经营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北京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用2100元/人(培训费用包括场地费、住宿费(学生公寓)、餐费、专家讲课费、资料费、证书制作费等),报到时缴清费用。

四、时间安排

1.培训时间安排:培训班拟举办4期,每期160-200人。计划在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现有农药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2018年1月11日17日

第二期:2018年1月23日29日

第三期:2018年3月2日8日

第四期:2018年3月11日—17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请将报名回执于2018年1月4日前返回邮箱。

报名邮箱:2270028641@qq.com

联系方式:赵淼  13911997086

请学员自行选择培训时间,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安排。

3.培训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北京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4.其他要求:

报到时请携带一寸照片两张(制作结业证书用),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北京市农药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回执表.docx

 

 

 

                                  北京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2月16日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