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9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持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建立起具有本校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等活动,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按照北京市教委《关于报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工作。详情如下:

 一、项目种类

 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以下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

 1.创业训练项目

 在专业教师指导下,项目团队在社会调查、市场分析基础上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概念型产品或服务,制定出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创业计划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

 2.创业实践项目

 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项目组自身研发或经授权的具有科技文化含量的概念型产品或服务为基础,最终形成有效运行的创业实体,完成一份完整、真实、规范的创业实践报告。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需为本校在读全日制非毕业班本科生。

 2.项目以团队形式由主持人申报,创业训练项目须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专业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可配2位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须配有学校专业指导教师和企业导师各1名。

 3.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同期均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

 4.已获得2021年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的项目不再申报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5.已有一定的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基础的优先立项。

 三、遴选流程

 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2日晚17点。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材料评阅工作。

 四、结题条件

 获批院级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立项的团队,必须在项目执行期内申报“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北京市优创团队比赛、北京市文创大赛、农林杯等双创竞赛2项。团队全体成员至少参加创新创业及相关讲座或培训、实践等活动2次。

 获批校级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立项的团队,在以项目为依托的基础上,必须在项目执行期内申报“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北京市优创团队比赛、北京市文创大赛、农林杯等双创竞赛4项。团队全体成员至少参加创新创业及相关讲座或培训、实践等活动4次。

 校院两级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均须参加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结题验收,达到相应的结题要求,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相关项目成果。项目在申请结项时,必须提供项目执行期内团队成员参加创新创业学院活动的证明(如创新创业类讲座考勤记录、创新创业比赛、活动证明等),否则项目不予结项。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需在项目结题答辩前注册成立公司。

 获得立项的项目团队及成员,将纳入创新创业学院的日常学生管理,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

 五、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需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李娜老师站内(工号:20148298),截止时间为6月12日晚17点。

 纸质版材料需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继教楼办公室204),截止时间为6月15日晚16点。

 联系人:孙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69737399   69732791


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

2021年6月9日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